幼兒園裝修建筑走廊最新要求: 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走廊最小凈寬不應小于表4.1.14的規定。
表4.1.14 走廊最小凈寬度(m)
房間名稱 |
走廊布置 |
|
中間走廊 |
單面走廊或外廊 |
|
生活用房 |
2.4 |
1.8 |
服務、供應用房 |
1.5 |
1.3 |
原規范:
第 3.6.3條 主體建筑走廊凈寬度不應小于表 3.6.3 的規定。
走廊最小凈寬度 m
表 3.6.3
|
雙面布房 |
單面布房或外廊 |
生活用房 |
1.8 |
1.5 |
服務供應用房 |
1.5 |
1.3 |
4.1.15 建筑室外出入口應設雨篷,雨篷挑出長度宜超過首級踏步0.50m以上。
4.1.16 出入口臺階高度超過0.30m,并側面臨空時,應設置防護設施,防護設施凈高不應低于1.05m。
4.1.17 活動室、寢室、乳兒室、多功能活動室的室內最小凈高不應低于表4.1.17的規定。
表4.1.17 室內最小凈高(m)
房間名稱 |
凈高 |
活動室、寢室、乳兒室 |
3.0 |
多功能活動室 |
3.9 |
原規范:
第 3.1.5條 生活用房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表 3.1.5 的規定。
生活用房室內最低凈高(m)
表 3.1.5
房間名稱 |
凈高 |
活動室、寢室、乳兒室 |
2.80 |
音體活動室 |
3.60 |
4.1.18 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 50016的規定。
以上內容摘自: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行業標準《托兒所、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》的公告網址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1605/t20160517_227480.html